东南亚区域双多边警务合作探析
摘要
关键词
双多边合作、警务合作、制度建设
正文
由于跨国犯罪、国际犯罪、恐怖主义等全球性安全问题凸显,与他国联合合作,进行针对性的、全面性的预防、打击、治理,成为解决该类犯罪问题的有效途径,对此大多数国家已形成共识。开展稳定、高效、可持续的区域安全合作,取得满意的合作成果,需要对环境有所了解,并根据所面对的环境合理针对的开展工作。
一、 加强对外交流增进共识
进行东南亚区域安全合作框架下警务合作,如上所述离不开域内国家的政治信任与良好的周边环境。但树欲静而风不止,一些域外国家渲染炒作“中国威胁论”,将我国提出的相关安全合作理念、倡议认为是扩大地区影响力重塑地区秩序之举,致使域内国家对我国开展安全合作的目的抱有警惕性。
针对这一情况为了更好的展开安全合作以及落实合作内容,应扩展对外宣传途径加大对外宣传力度,从各种渠道、各种场合、各种形式宣传我国新时代外交理念,阐述“亲、诚、惠、容”的周边外交理念,倡导“共同、综合、合作、可持续的亚洲安全观”,突出和平共处五项原则、不结盟不针对第三方的外交原则,让域内国家清楚认识到,我国外交提出的一系列新理念、新倡议是体现了我国承担更大责任的意愿,是一个负责任大国的具体体现。使区域内国家深刻理解我国新时代外交理念,打消相关国家的顾虑,达到增信释疑建立政治互信的目的。
一方面东南亚地区的跨国犯罪、国际犯罪、国际恐怖主义犯罪等发展态势在不同程度上影响着相关国家的稳定与发展,使得东南亚国家为有效预防、打击、治理该类犯罪而与域内大国进行警务合作的现实需求,另一方面域内国家可能会对安全合作的成本和相对收益以及其它相关因素进行考虑,从而影响是否合作及合作程度的决策。因此还应根据域内国家具体情况不断完善警务合作的具体细则,并就此加强交流,通过交流形成共识。
二、区别对待、以点带面、树立样板
双边、多边区域安全合作需要相关国家对安全合作的意义有共识并有合作意愿,我国与东南亚域内国家以及域内国家之间在政治制度、意识形态、宗教、经济、文化等方面或多或少存在着差异,而这些差异会在不同程度上对区域安全合作框架下的警务合作的顺利开展产生影响。影响警务合作的因素是复杂的,域内各国的情况又不尽相同,对此应对域内各国是否适宜开展警务合作的情况进行多维度研判分析,以客观分析出是否具有合作的基础和前景,针对不同情况,分层分级对待,合理配备资源,将合作重心转向有合作基础与前景的国家,在此基础上应尽量选择有历史渊源、具有相近文化与意识形态的国家合作,使安全合作框架下的警务合作更具稳定性与可持续性,进而产生合作实效。这样就形成样板效应,一来用事实说明与我国开展安全合作框架下警务合作的可行性、实效性,促进更好的合作。二来通过成功的合作可以总结成功经验,完善相关理论与方法手段,进一步建设合作标准,通过标准的筛选使合作更有针对性,提高合作的成功率,形成良性循环。
三、推动安全合作框架下警务合作制度化建设
我国与东南亚国家的安全合作形式多是一些声明、协议,具体的务实行动还应提高。此外在合作的过程中相关国家从自身利益考虑或受其它因素的影响使合作内容落实难度增大,进展放缓,影响合作成效。针对这种情况应推动合作的制度化建设,因为制度化使合作的约束力加强,使合作联系的更加紧密,并增强整体认同感,这对提高合作成效是明显的。但制度的建设是困难的,相关国家对合作制度化是否会影响国家主权及在多大程度上影响国家行为而产生疑虑,因而对合作的制度化建设抱着谨慎的态度。对此应从较为成功的合作中进行尝试,从中总结经验,更好的为制度化建设服务。
四、小结
本文中所写的加强对外交流增进共识,区别对待、以点带面、树立样板,推动安全合作框架下警务合作制度化建设,这三方面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东南亚区域乃至更大的亚太区域,环境复杂、大国博弈、区域热点问题等相互影响及演进,这些都对区域内双多边安全合作框架下警务合作产生影响,对此应稳步推进,保持耐心和战略定力。
五、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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